【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复工复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做好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在疫情低风险等级期进行诉讼活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有条件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0年4月7日起,有条件恢复开放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 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我院诉讼服务办理相关业务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形,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相关人员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应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引导,自觉耐心排队等候,请注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办理完相关诉讼服务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现场接待实行预约登记,原则上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提前拨打预约电话,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办理业务。逾时未到可以重新预约。预约人员到达后,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号进入办公场所办理业务。立案预约电话:0314-2177027,信访电话0314-2177199。 为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建议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或通过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等方式,线上办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和案件信息查询等诉讼事项。 目前,我院暂未恢复线下开庭服务,具体开放时间请等待通知。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日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