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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八项措施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八项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改革创新重点任务,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全市科技系统一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打好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年度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目标不变、速度不减、质量不降。
  二是加强科技支撑,支持新冠病毒肺炎科技研发、团队建设和成果应用。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需求来自一线、成果用到一线”,组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开展在药物筛选、临床防治技术、临床影像分析等对疫情防控起积极作用的科研项目,市级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抗击疫情一线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人才计划,在市级人才团队项目评审中予以倾斜支持,帮助争取国家、省级科研项目。积极支持推广应用疫情防控的新方案、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治愈率,依靠科学武器战胜疫情。
  三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落实《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按照《<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征集、受理符合支持条件的有关项目,加快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平台建设等奖励补助资金, 全面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申报。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积极帮助争取省级政策资金支持,支持在孵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四是开展网络化服务,畅通服务创新主体渠道。坚持疫情防控期间科技服务“不断档”、“不掉线”,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作,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及时开展远程服务,答复企业政策咨询,建立“不见面”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受理申报材料,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天候开放,认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五是简化工作流程,推进科技成果和技术合同服务便利化。按照“便捷、高效、服务、便利”的原则,简化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工作流程,做好电话、电子邮件等远程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评价以邮箱、微信形式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实行“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在线办理,纸质版成果登记证书由省科技厅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统一寄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办理,纸质登记证明采取邮寄送达。办理科技成果和技术合同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六是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重点围绕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大电子政务督办力度,运用科技系统微信群、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精准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指导县区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七是实施周期调整,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待验收项目的验收期统一延长6个月,延期事项无需项目承担单位单独申请,逾期未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不再顺延,项目状态的计算时间为2020年2月1日。
  八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农业科技培训多元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与帮扶地、派驻村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建立联系,以视频互动、远程诊断、在线答疑、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在线咨询服务,通过编印宣传资料、编发短信、微信推送、电视专栏讲座等多种方式方法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及时解决疫情期间农业关键技术问题和技术需求难题,为贫困地区春耕备耕生产和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共享等科技服务,切实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进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的生力军作用。
  附件: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服务热线电话(略)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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