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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及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报表等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及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报表等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2011]6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前,2011年民生工程艾滋病、结核病医疗救治经费及免疫规划接种任务指标及补助经费已经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达。现就报表上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艾滋病、结核病医疗救治和免疫规划等民生工程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2011年度民生工程艾滋病、结核病医疗救治和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实行月报制,请各县(市、区)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请于4月6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办备案)。要求从4月份起,每月1日前将截止上个月底的统计数据(见附表1和2)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同时上报电子文本和书面报表,报表必须经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卫生局公章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填报市本级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收集、汇总全市报表,于每月2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办(4月份报表最迟务必于6日前上报)。
  各地在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半数以上的任务,于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求经费使用与任务完成情况保持同步,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经费使用到位,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二、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医疗救治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开展艾滋病、结核病民生工程医疗救治政策的宣传,使更多符合救治条件者得到及时救治。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救治效果的宣传,扩大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同时,要通过多渠道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免疫程序,特别是在接种门诊显要处公告省统一印制的宣传彩页,严禁接种一类疫苗收取任何费用,科学指导群众接种二类疫苗。   三、加强督查指导
  各地要定期对辖区内民生工程实施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将结合中央、省财政补助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督导。
  各地、各单位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救治任务完成情况、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资金使用进度以及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均将纳入我局对各地、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打分的参考依据。
  联 系 人: 艾滋病医疗救治: 张凤林   5836712
  结核病医疗救治: 张志刚   5836747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潘贵霞   5836727
  附表:1、2011年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艾滋病、贫困结核病病人医疗救治进展情况报表(略)
  2、2011年民生工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补助项目进展情况报表(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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