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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洗染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洗染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洗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洗染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洗染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各会员企业按照本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洗染企业要根据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健康培训。   3.洗染企业要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员工应科学佩戴口罩,正确使用防护物资。   4.员工身体健康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服务前后要对手部充分消毒。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应做好自身消毒、清洁。   5.落实单位和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积极动员和组织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抗原检测。   6.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旅居史,或者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7.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定期消毒。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使用全新风运行,每周进行关键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   8.在门店入口处设专人对每名进店人员测温、扫健康码、查核酸,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者,方可入店。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宝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门店设在商场等综合性场所的,已统一采取上述措施,门店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进店检查措施。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9.严格落实洗衣车间、贮衣间以及设备设施的各项消毒措施,在消毒作业完成后,应挂牌公示。衣物收付、存放和加工等功能区域应划分有序,并有明显的标识。   10.收发人员在收发过程中应全程佩戴手套、一次性防护帽子,建议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快收快送,不在人流密集的场所逗留、不在酒店风险区域中穿梭、不进入医院病区,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11.收发运送过程中脏污织物不能裸露,以免造成织物对环境的污染和洁净织物的二次污染。   12.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到人、到岗,有据可查。生活衣物洗染企业的前台服务人员收取衣物除按常规要求填写洗衣凭证外,应增加消毒处置情况项目的填写,并且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每天、每单不同单位(机构)纺织品的收、发及洗涤加工班次安排及消毒、质检,须有纸制或电子版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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