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4号——关于从应急物资中安排部分防护口罩免费向市民投放有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发文字号: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4号
- 公布日期:2020.02.22
- 施行日期:2020.0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4号)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缓解市民买口罩难问题,在市、区两级口罩存量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决定从应急物资中安排部分防护口罩免费向市民投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月22日-2月28日,向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困难群众(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一次性免费赠送口罩,每户5只。由各区政府分配至镇街和村(社区、居)、小区,按民政部门困难群众人员名单组织工作人员送上门。 建立网上预约赠送通道,从2月23日开始,每天向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市民免费在线投放口罩10万只,连续5天,累计投放50万只。确实急需口罩的市民,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温州口罩申领”或选择“城市服务(温州)”点击“疫情动态/服务”,再点击“温州口罩申领”,每天下午4:00开始,在线选就近药店申请,先到先得,每人限送5只,申请成功的市民次日中午12:00开始的3天内,凭有效证件和下单页面到下单药店领取(注意药店的营业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虽然当前疫情防控总体趋势向好,但尚不能懈怠,倡导居民减少外出,尽可能做到口罩科学循环利用,减少不必要的口罩消耗。鼓励家庭、朋友、邻里间相互补缺、救济口罩。下一步视疫情防控开展情况以及口罩供应情况,再作新的免费投放安排。谢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各县(市)参照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