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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最后一百米”的联系纽带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区局迅速行动、立即部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
  一、配合政府做好在管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配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落实新冠疫情封闭管理区域、新冠疫情封控管理区域、新冠疫情闭环管理区域的出入口、场所、人员管控等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小区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的清洁及消毒等工作。二是配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为新冠疫情封闭、闭环管理区域居家隔离的小区业主提供工作、生活便利,配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理、核酸检测等工作。三是在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指导下,大胆创新、主动服务,协助小区业主分批、分时段有序、高效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各区局要联合镇街、社区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的作用,发动、号召小区业主党员、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做好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企业要组织、督促员工按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要求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上岗前测体温等工作,督促直接接触业主的一线工作人员做好自身健康防护。要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及时购买、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   三、做好在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及宣传的各项工作。检查、维护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做好在管项目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等工作。二是做好汛期住宅小区的防涝、防水灾等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人员安排,检查排水管、下水管井、抽水泵等排水设施设备,准备雨衣、电筒、沙包等防汛物资,防止地下车库被水淹情况的发生,特别是对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地下车库要做好预防、应对措施,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在管项目业主的宣传工作。企业要利用小区宣传栏、大堂公告栏、电梯轿厢等部位、业主微信群等方式配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或疫情防控专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按要求及时张贴通知、海报、倡议书等。业主微信群内发现不实言论及不良苗头的要及时提醒、引导,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配合政府、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共同营造良好居住环境。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装修等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要加强管理,劝导相关业主尽可能延后或暂缓实施。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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