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号——关于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发文字号: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号
- 公布日期:2020.01.25
- 施行日期:2020.01.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沐浴场所等)暂停营业; 全市博物馆、图书馆、规划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全市商场、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场所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 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外地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