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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琼律协通﹝2021﹞2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及家属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时刻保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教育,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省疾控中心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我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到省外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等事宜,须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前通过协会秘书处疫情防控小组向协会报备,返回后向协会报告,并严格落实国家和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   三、提倡我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在省内过年,尽量减少前往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出行活动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原则上不得出境。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协会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协会报告,并做好自我14天健康监测。   四、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广大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减少现场会议、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议。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律师事务所和协会报告。   五、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会秘书处成立了14个防控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秘书处工作人员负责,分别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并将各律所主任或行政人员拉入了相应的工作群,各律师事务所的报备表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请通过所在疫情防控小组向协会反馈。
  附件:报备表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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