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及有关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原长沙市交通局)
- 公布日期:2020.02.13
- 施行日期:2020.02.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及有关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6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7号)要求,现就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及有关通行证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全力做好道路运输保障
(一)恢复全市省内班线运营
全市客运站(含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已于2月6日开始全面恢复省内(市际、县际、县内)班线运营,省际班线除湖北省外,视情况逐步恢复,乘客可提前拨打0731-96228电话咨询票务工作。
(二)做好通勤车保障
为保证各相关单位、园区企业职工上下班通勤需要,原与企业签订通勤服务合同的各客运企业可以依据相关单位和园区企业要求提供通勤包车服务,不须向市局报备。客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疫情办要求严格做好车辆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原通勤包车备案有效期过期,包车合同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准予延长包车牌有效期,待省局放开“三级协同系统”包车备案版块后,各客运企业立即按程序向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提交包车备案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三)提供定制包车服务
各客运企业根据本企业运营资质范围,可以为对农民工群体集中返岗出行提供定制包车服务,按照“专人、专车、专厂、专线”的方式,实现“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对省际、市际客运包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为乘客分散就坐创造条件,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范围为:对提供疫情运输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车辆
(二)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以下简称“包车通行证”)范围为:疫情防控期间,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
(三)办理程序。应急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者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根据 “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并在发车前一天将 “车辆通行证”或“包车通行证”等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发送至379332803@qq.com邮箱(联系人陈薇,电话:88151212,18627542088),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至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进行报备,即可享受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的应急运输政策。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局《关于组织开展春运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的通知》和《关于市内各大汽车站春运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具体执行方案》要求做车辆消毒、体温检测、驾驶员及乘客佩戴口罩、通风、卫生清洁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如果体温监测正常的,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 必须落实安全责任
客运企业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投入运营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营安全技术条件达标,从严落实安全运营相关制度,遵守“隐患清零”、“两客一危”联网联控和智能监控相关规定。教育驾驶员提高安全驾驶意识,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春运返程运输通畅安全稳定。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承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背面)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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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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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车 | 车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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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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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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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车 | 核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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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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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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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线路 及途径省份 | ||
出口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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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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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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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要求 | 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组织单位: (名称)
承运单位: (名称)
(背面)
车牌号码 | |
核载人数 | |
实载人数 | |
始发地 | |
目的地 | |
入口收费站 | |
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份 | |
出口收费站 | |
通行时间 | |
组织单位电话 | |
承运单位电话 | |
司机电话 |
|
保障要求 | 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
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