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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及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和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机动车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市车管所、机动车服务站及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对外业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一)暂停办理全市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以及满分考试、恢复考试和实习期期满考试业务。(二)对已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预约考试申请的,可登录平台自行取消考试;因故无法自行取消考试的和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安排取消约考,不计入考试次数,不收考试费用。对于学习驾驶证明临界三年到期的考生,请及时上报所属驾校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已经预约学习的驾驶人,车管所将统一取消预约。   四、暂停机动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业务。对暂停期间机动车及驾驶人检验、审验到期而无法检验、审验的,暂不予处罚,但车主仍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需要办理补换领免检标志、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行驶证、变更机动车及驾驶证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办理。   六、暂停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车主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办理。   七、以上所涉及的公安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交警支队将按照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视疫情及时公告,请关注商丘交警微博、商丘交警支队微信官方公众号。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商丘交警提醒您: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自我防护、降低感染风险。让我们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0370-3223587(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市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509059801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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