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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有关要求和《2020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各考点学校防控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0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以“严控源头、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力保健康、确保安全”为原则,在此通知全体应试人员,以实际行动落实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防控信心
  大家要客观理性认识疫情,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存侥幸心理,不盲目乐观。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党和国家、省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相信科学、理性应对。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   二、养成良好习惯,加强个人防护
  考试前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保持房间清洁,多通风、勤换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消毒。保证睡眠充足,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免疫力。如近期出入过疫情集聚的地区或与疫情集聚地区的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要做好相应隔离措施。   三、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应试人员需提前做好“云南健康码”在线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学校前,应试人员须提供“云南健康码”绿码和“云南抗疫情”出入码。
  2.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从航空口岸入境来滇人员(包括入境中转人员)出行史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无境外旅居史非绿码应试人员有可疑症状的,原则上不能参加考试;如无症状,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由应试人员提供书面承诺书后安排参加考试,并做好个人防护。
  4.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当积极检查,配合治疗,原则上不能参加考试。
  5.应试人员进入考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到达考场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云南省司法厅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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