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宝市卫社发〔2013〕223号)
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
春季是流感、腮腺炎、麻疹、风疹和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伴随着气温的转暖,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逐渐抬头,我国部分省份还出现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春季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不断上升。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及省卫生厅“全省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卫生局要结合本地疫情变化情况,布置落实健康教育工作,适时调整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引导群众正确应对,不信谣,不传谣。 注重发挥大众媒体传播优势。各县区要采取主流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与新兴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普及相关政策、疫情信息、传染病防治知识等,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积极、科学、有序的社会防控氛围。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借鉴“非典”、“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利用正在开展的健康素养巡讲活动,指导基层健康教育机构在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厂矿企业、机关单位等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知识巡讲。结合公民健康素养66条,将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传授给广大群众,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认真学习新发传染病防治知识。各县区健康教育机构要组织培训健康教育业务人员,及时掌握新发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主动积极做好宣教准备工作,根据舆论关注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发传染病防控的相关宣教工作。 各县区健康教育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设计和编印相关健康教育传播资料下发至基层,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宣教职能,创新健康教育手段和形式,巩固五大场所(学校、医院、厂矿、机关和社区)的健康教育阵地。 省健康教育所针对春季传染病编印了一批宣传画、折页、传单等资料,用以宣传腮腺炎、狂犬病、手足口病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知识。请市疾控中心及时与省健康教育所联系领取并及时下发各县区。各县区如另需印制,可在陕西省健康教育所网站下载电子版使用(http://www.sxjkjy.com/)。
联系人:温金锁
联系电话:0917-3365567 13209208239
宝鸡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