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暂停接待消费者通过面谈方式提出信访投诉事宜的公告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信访 疫情防控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暂停接待消费者通过面谈方式提出信访投诉事宜的公告
各银行保险机构,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的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起,暂时关闭消费者信访投诉接待场所,暂时停止接待消费者通过面谈方式提出信访投诉事宜,具体恢复时间待定。 自2020年2月3日起,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投诉维权热线畅通,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和写信等方式进行信访投诉。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发挥主体作用,加强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妥善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宁波银保监局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