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办〔2017〕1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了做好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现就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迅速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中小学校迅速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爱国卫生运动。要在春季开学后3周内,集中开展一次以“清洁校园、灭蚊防病”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好校园环境清理和整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爱卫办”沟通和协调,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爱国卫生运动检查工作,把开展中小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实施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活动载体,不断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二、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常规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集聚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要积极争取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的支持,开展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清洁和消毒等卫生监测工作。要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状况巡查制度,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皮症和腹泻等症状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治疗。   三、要重点抓好中小学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中小学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督促辖区中小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抵御疾病的能力。重点教育并督促中小学生经常洗手,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