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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商务局关于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疫情项目的补充通知

沈阳市商务局关于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疫情项目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沈商务发〔2019〕81号)和《沈阳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管理规定》(沈商务发〔2019〕8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主动取消当年举办的展会项目,不列入累计补助届数。
沈阳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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