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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二、全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按原报名途径申请退还报名费。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45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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