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区范围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全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按原报名途径申请退还报名费。 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法治新疆网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 0991-295645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6099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34691
哈密市司法局 0902-7191079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1351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2068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44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