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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的通告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广大群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咨询服务需求,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司法局停止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待我省疫情防控结束后现场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司法局原则上不受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档案调转申请。因有特殊需要在此期间办理者,可采取邮寄或扫描申请材料并视频确认申请的形式开展。待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受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管理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等相关咨询,一律采取电话或网络留言方式进行解答。省司法厅将指导并监督各市司法局做好特殊时期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服务和政策解答工作。   四、咨询电话
  山西省司法厅 0351-2681089
  太原市司法局 0351-4225253
  大同市司法局 0352-2088683
  阳泉市司法局 0353-5605513
  长治市司法局 0355-2059059
  晋城市司法局 0356-2566193
  朔州市司法局 0349-2022215
  晋中市司法局 0354-3028355
  运城市司法局 0359-2666336
  忻州市司法局 0350-3021782
  临汾市司法局 0357-3350123
  吕梁市司法局 0358-8310626
山西省司法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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