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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我省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安排部署,现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聚焦民营企业法治需求,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克服短期困难,有效防范风险,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二、服务内容
  (一)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汇总整理中央、省、市涉及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规定,制作发布服务手册或工作指南,方便企业了解掌握。通过举办“山西律师大讲堂”在线普法课堂等形式,加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培训,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疫情,增强发展信心。
  (二)指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深入研判疫情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梳理民营经济领域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以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做出预警提示。依托太原市司法局“企业法治通”(网址:www.tyflfw.com)为全省企业开通“无门槛”“指尖化”免费法治体检系统,指导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全省各类企业可关注“企业法治通”微信公众号点击“法律服务”-“法治体检”进行自测或登录。太原市范围内的企业,还可到太原市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进行“法治体检”。预约服务电话:0351-2022348)。进一步发挥商会调解和律师调解优势,加强企业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引导企业之间互谅互让,尽可能通过对话协商方式处理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物业租货等纠纷,协助办理合同变更、解除等法律事务。
  (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法规政策宣传和法律风险提醒。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深入商会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掌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疫情期间积极为企业合资合作、兼并重组、托管经营等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纠纷,促进企业与员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针对疫情引发的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涉外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证据保全、检验检疫、通关验收、出口退税等法律服务。
  (四)优化民企营商环境。根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撰写行业性、区域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报告,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推动中央和地方关于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社保减免、失业保险金返还、房租减免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涉企立法协商工作,鼓励企业界、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社会监督作用,助力民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协作。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协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法律服务民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分管领导,省律协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共同组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和律师协会也要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加强信息联通、业务沟通、协同配合和力量统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活动组织实施。要发挥好律师志愿服务团等志愿团队作用,充分调动商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性,积极参与“法治体检”活动,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增强服务实效。要把陷入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作为服务重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增强服务针对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模式开展,线上服务以远程办公、在线咨询为主,线下服务采取“一对一小分队”形式上门服务。各律所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仲裁、公证等机构的对接,帮助企业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公证、线上仲裁等方式高效便捷办理法律事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公益服务为主,对公益服务难以全面覆盖的企业,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酌情减免或缓收法律服务费用。
  (三)加强表彰激励。对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律协要联合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选聘推荐法律顾问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要加强媒体宣传,广泛发动司法行政系统、工商联系统自有媒体和宣传平台,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本市阶段性活动进展情况及成效经验、问题建议,分别书面报送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协。   四、联系方式
  省司法厅:赵燕军(电话0351-6922195,邮箱:sftlgc@163.com)
  省工商联:马乾(电话:0351-3913313,邮箱:sxsgsljjb@163.com)
  省律师协会:李雪瑶(电话:0351-6922271,邮箱:806165327@qq.com)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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