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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

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面停止德宏州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停止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活禽交易和宰杀。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主办方对活禽交易和宰杀开展全面清扫、封闭管理和全面消毒工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消毒技术指导。活禽经营市场对活禽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对于违规交易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惩,具体工作由林草部门负责落实。   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草等部门依法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禽类和野生动物交易的监管。监管部门应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四、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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