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办安管人员、特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布日期:2021.07.06
- 施行日期:2021.07.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办安管人员、特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大型活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7月21日进行的新办安管人员、特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在考试前14天内,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结膜炎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域外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对入境不满28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区测温点要主动出示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考区。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待考时需保持1米以上间距。
请各企业督促参考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落实。
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