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
- 公布日期:2020.02.13
- 施行日期:2020.02.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调整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即将到期的企业,按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应提前三个月提出资质延续申请,现将延续申请期限延长三个月,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起延续申请的均可办理。 对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线上受理申请业务,提供《资质申请业务办理指导手册》,资质公司可通过邮箱(地址附后)报送申请资料进行预审。 对日常资质管理工作实行网上不见面办理,提供电话、邮箱支持,重大事项变动和涉密项目备案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张 源
联系电话:0951-6669710(18395089527)
邮 箱:zhangyuan@nxdwbmb.onaliyun.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