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厦门市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厦门市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教发〔2020〕65号)
各区教育局、各区卫健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厦门市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厦门市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要求,保障我市各级教育类考试安全有序组织,特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市各级教育类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市教育类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厦门市教育类考试组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疫情防控、考务防疫安全、安全保卫、思想心理干预、宣传舆情防控、督查督导等工作组。
各区、各考点应参照成立本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防控责任
(一)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各区教育部门、卫健行政部门和考点学校、报名点是本区、本校教育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应对教育类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抓好本地区、本校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属地卫健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协调送医就诊“绿色通道”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各区教育部门、卫健部门要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考点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时整改。
(三)严格问责追责。建立教育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制度,将防控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个人。对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肃问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精细落实各项防控和考务工作
(一)加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全面健康监控排查。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组织考生于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考生须于考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自行打印《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后于首场考试前交考点学校;查验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的“八闽健康码”,确保全面覆盖、不漏一人。省外入闽考生应按《八闽健康码应用指南》中有关“健康通行码”跨省互认共享(入闽人员)操作说明,提前做好出发地所在省(市、区)“健康通行码”和“八闽健康码”的注册、申领工作。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或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向报名所在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及时就医。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非应届毕业生由报名所在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落实。
2.高危人群管控。考前14天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湖北等重点地区或有相关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境外返回,考前14天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边防检查人员、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含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考点学校。上述考生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考生参考条件评估。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4.重点人员研判。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落实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各区各考点要逐一排查、全面摸清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含安保、物业、食堂、校内工程等后勤人员)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返回人员接触情况,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进入考点。做好考试工作人员中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试期间,若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流程就医,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顶岗。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八闽健康码”信息监测、登记工作。
6.加强隔离考生管理。隔离考生和临时发热考生要分别集中候考,从专用防疫特殊通道抵达隔离考场。与考学校带队老师的姓名、手机号等联系方式应提前告知考点学校,带队老师应做好所属隔离考生的交接工作,考试期间带队老师应在考点全程等候,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点校要做好对接工作。属隔离考生的社会考生,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向考点校提供考生信息和联系电话,考生进入考点时,考点校应做好带入集中候考点的引导工作。
(二)科学合理设置考点考场
1.加强考场通风降温。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使用电风扇前应进行清洗,启用空调的考场,应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中央空调启用前,应参照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使用分体空调的普通考场,空调使用期间,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应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对出现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考场,应在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
2.加设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设置从考点入口、隔离考生候考点、卫生间到隔离考场的专用防疫特殊通道,专用通道要有醒目标识并安排具备防疫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引导。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应设置警戒线,隔离考生不得离开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范围,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范围,避免隔离考生与正常考生的交叉传染。
3.合理设置体温检测点。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隔离考生走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4.规范设置常规考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应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可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5.增设备用隔离考场。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各考点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且至少设置隔离考场Ⅰ和隔离考场Ⅱ各1间),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三)严格考试组织过程
1.合理划分管控区域。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点。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规范考生进入考点检查。考生在首场考试前需向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八闽健康码”查验情况;属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加强考生和工作人员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按要求做好接送试卷车辆、运送考生车辆、保密室消毒和试卷押运人员、进入保密室人员、司乘人员等体温检测和“八闽健康码”核验。
4.减少人员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尽快疏散考生,减少人员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验收无误后,按考点要求错时疏散。对于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提早离开考场尚未离开考点的考生,考点应划定区域让考生等候,并引导考生不要聚集。
5.配齐配强医务保障人员。考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在考试期间,由属地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按照“以考区为单位、分片区指导、包干到考点”的原则,由卫健部门选派有经验的高年资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承担医务专家小组职责,负责对发热等身体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指导考点做好体温检测、专业消毒、送医就诊等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保障
1.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考点应按要求配齐配足防疫物资。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2.加强考试场所消毒。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笔试类型的考试每半天须对考场、主考室、考务室、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要求进行消毒。
4.加强考生食宿管理。用餐场所要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卫生检查并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实行封闭管理。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宿舍消毒与管理。
5.强化考生运送管理。做好运送考生车辆的消毒和司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车辆运送考生时应保证专车专用,不得搭载除考生、带队教师之外的其他人员,途中不得无故停留或与其他社会人员接触。
6.落实命题、评卷疫情防控要求。命题入闱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和扫描评卷录取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严格按闽教考〔2020〕8号文件(附件2附件3)执行。 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一)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区各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针对考试招生期间可能发生的发热等异常情况,提前制定科学性、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训练。 加强宣传疏导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学校要在考前加强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