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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关于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通告

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号)


  按照自治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经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师市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公众聚餐、聚会活动,餐馆暂时歇业。   二、所有外地返十师北屯市人员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20天。   三、暂停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暂停开放网吧、影院、洗浴、茶楼、KTV等各类娱乐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培训机构等聚集性活动。   四、除宾馆(招待所)、商场、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允许营业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   五、各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六、所有进出师市的客运班车一律暂停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营;社会车辆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乘客不戴口罩予以拒载。   七、所有公共场所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   八、所有医院、药店免费测量体温,购买感冒药需实行实名制登记。   九、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出入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7日14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师北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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