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及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及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吉建办〔2022〕2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暨重点地区地震灾害应对准备工作、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和省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韩俊省长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治理攻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责任。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逐步复工复产,各地要转变工作作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安全生产理念,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市场秩序整顿和安全责任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按照治理行动的统一的安排,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集中查处一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人员挂证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重点整顿 “白图施工”、“三边工程”、“四无工程”、“无证上岗”、“黑塔吊”等危及施工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公开通报的力度,做到以案促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营造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安全治理行动的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实名制管理。各地要将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和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的管理范畴,要及时的采集更新相关的信息,实现项目企业人员全覆盖。要规范实名登记考勤,重点整治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进行实名登记进场,虚假登记进场,以及不按照规定考勤等行为,要将相关的要求纳入建筑市场的日常监管,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督促所有的在建项目如实登记,不断提高录入率和考勤率。   四、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指导服务、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等文件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模板集》,实行“网格化”包保,严把安全准入关,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紧盯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的“翻箱倒柜”式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查到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工作法,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消防火灾、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五、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使用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强化“四口”、“五临边”等部位防护措施。落实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和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因地施策,分区分类施工,制定完善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五一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六、继续做好“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各地要深刻理解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两违”专项清查成果,建立举报电话,坚决防止“两违”建筑隐患变成事故。当前,“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已进入问题整改阶段,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隐患整改和遏制违法建设增量上来,制定有效措施,分类施策进行拆除、加固或停止使用,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隐患房屋,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坚决做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