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0.02.02
- 施行日期:2020.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告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针对近期全国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形势,按照密云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特公告如下:
请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尽量推迟办理非紧急类事项,也可以采取电话咨询、网上办理、密切帮手机App等方式远程咨询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快速办理、快速离开,以减少人员聚集。 政务服务大厅属公共服务场所,办事群众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建议不要到政务服务大厅。为避免传染他人,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务必戴好口罩。 如您在政务服务大厅内,发现疑似人员,请立即向大厅总服务台、窗口工作人员、安保人员报告。 政务服务大厅将采取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疑似病例管控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广大群众安全。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