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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紧要时期各项工作的通知》(辽森指字〔2020〕3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汛前检查的通知》(辽汛电〔2020〕4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任务,现就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国外疫情不断蔓延扩散,国内复工复产、复学复课等逐步恢复,仍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各地各单位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我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统筹抓好卫生应急建设,将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防台风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纳入年度卫生应急工作总体规划,进行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确保各项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维护好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规定要求,做好应对准备。各地各单位要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做到防范在先、主动作为,超前做好应急协调和处置准备工作。对照《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等规定及疫情防控中暴露的问题,以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药品物资储备、联防联控机制、应急响应、信息报告等内容为重点,加强检查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落实整改,补齐短板。针对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处置预案,理顺指挥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处置流程等,并组织检验性推演,确保预案科学实用;按照标准,结合实际,加强卫生应急物资、药品等储备,定期进行轮换更新、检查维护,确保品优量足;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选强配齐人员,充实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库。   三、提升应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网络等渠道,采取专家授课、视频桌面推演等方式抓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点抓好突发事件政策法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现场组织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等培训。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医疗和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价的通知》要求,各类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开展现场伤(病)员的检伤分类、抢救、运送及绿色通道建立、院内诊断、救治等方面培训和演练;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及其相关的卫生机构要重点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有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评估,防控措施制定、健康教育等方面培训和演练。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向公众普及卫生应急政策法规、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值班留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备勤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畅。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突发事件报告责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报送,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林草、气象等部门联络沟通,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联络、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突发事件通报、处置渠道,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果断应对、有效处置。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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