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形势下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形势下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体产〔2021〕11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巩固发展疫情防控成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1〕46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体育场馆恢复开放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新形势下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体育局
2021年7月2日
2021年7月2日
新形势下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巩固发展疫情防控成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1〕46号),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现就新形势下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引:
有序开放各类体育场馆。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要申报使用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以便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有效开展流调、溯源等工作。要在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设立临时隔离点、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各场馆要持续做好一视同仁无差别对待工作。 强化日常疫情防控管理。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要充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从业人员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尽快建立人群免疫保护屏障。 加强体育活动处置管理。全市各类体育场馆举办体育活动应科学控制规模,并完善“1+3+1”风险防控机制(1个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安全保障、疫情防控3个方案,至少组织实施1次应急安保防疫综合演练)和熔断机制(活动遇到或即将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迅速研判风险,形成是否终止活动的处理意见,并迅速报告,落实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管理要求)。 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要采取公告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上宣传等多种方式,让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特别是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各区、各单位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切实承担管理责任,按各区防控指挥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各类体育场馆安全有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