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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建通〔2021〕50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防控境外重点地区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工作专班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水运码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指办函〔2021〕38号)要求,结合近期市防疫指挥部及各专班的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我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水运靠泊点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我局6月1日印发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1〕45号)的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搅拌站船舶停泊点陆地出入口封闭式管理
  从陆地进入搅拌站船舶停泊点只能保留一个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进入搅拌站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扫描行程卡二维码。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进出管理制度,对非本搅拌站的车辆及人员,要建立包括进出时间、来自何处、进入事由等内容的管理台账。出入口显眼位置需设立警示牌,标明进入搅拌站需登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内容。   二、严格实施搅拌站船舶停泊点上岸点封闭式管理
  (一)涉水类搅拌站的船舶停靠点上岸点只能保留一个上岸点,上岸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内容至少保留一个月。在船舶进港前,应提前掌握靠泊船舶、载货和船员的疫情防控信息,了解船舶14天内是否曾到过港澳,并做好登记台账。搅拌站船舶停靠点显眼位置应设置警示牌,标明严禁船员擅自上岸,岸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对14日内有靠泊境外或港澳的船舶,只能进行货物装卸,严禁船员上岸。企业必须做好船舶停靠登记台账,船舶如要进行生活补给,必须要实行非接触式补给,如有紧急疾病、受伤等情况需要上岸的,企业必须通知属地镇街疫情指挥部处置。
  (三)对内贸船舶,除必要的卸货作业人员外,禁止其他船员上岸,上岸船员必须接受测量体温及扫行程卡二维码,严禁与岸上人员接触交流,作业完毕后,卸货作业人员必须返回所属船舶,企业对船舶和上岸人员做好登记台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名称,停靠和驶离时间,上岸人员姓名,上岸及回船时间,证件号,联系电话等。
  (四)做好岸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岸基工作人员值守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尽量避免与船员接触交流。确实需要如签单,交接等工作时,应采取非接触式交流。   三、做好疫情防控教育
  (一)提高思想认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教育,尤其要对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行再强调,对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再部署。
  (二)科学佩戴口罩。企业员工在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特别是进入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要佩戴口罩;生病就医人员尤其是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健康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保安员、保洁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
  (三)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引导,提高员工对接种新冠疫苗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应协助员工预约新冠疫苗的接种,提高企业员工新冠疫苗的接种率。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萧灿焜,88382089)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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