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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市水务局关于全力做好水利水务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水务局关于全力做好水利水务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各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力度,防止疫情在我市水利水务建设领域出现、扩散和蔓延,现就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复(开)工项目管控。全市春节期间停工、确定节后新开工的所有水利水务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应在2月20日以后才可以复(开)工。   2、加强建设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工程复(开)工后,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的使用。用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建立返乡人员跟踪通知制度,返乡人员确定近14日内无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方可返苏务工。对所有从湖北或途经湖北来苏的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应主动联系所在地乡镇、街道上门或电话登记,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自行单独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一旦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知。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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