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客运运营调整的通告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客运运营调整的通告
为配合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第62号)有关要求,从8月30日0时起至9月5日24时止,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客运运营临时调整,通告如下:
1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将严格按照规定消毒、通风,司乘人员严格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全市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含返回外市地的旅游包车)暂停运营,市内九城区公交、地铁(轻轨)早晚高峰(6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正常运营,平峰时段加大车辆间隔为日常平峰时段一倍。
请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前做好防疫"四件套"准备。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全市总体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