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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的通知
(宝府办〔2013〕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8日

  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为做好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上海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的通知》(沪府办〔2013〕20号),经区政府同意,启动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宝山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
  总负责人:陶夏芳  副区长
  副总负责人: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分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
  职责:组织协调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系专家组;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收集汇总防控工作信息,编辑信息简报,及时、准确上报防控情况;负责后勤保障。
  其中,区应急办、区卫生局负责面上协调联络。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信息简报编辑、信息上报。
  (二)综合医疗防疫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
  职责: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组织对有关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等。
  其中,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宝山区疫情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负责密切跟踪国内外、本市疫情,动态研判疫情发展趋势;负责本区疾病监测,落实疫情防控、病人隔离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准备工作;对其他行业和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
  区教育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防控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督促落实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职责:确定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制定相关观察、隔离等方案;必要时实施强制隔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
  其中,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并按标准确定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制定本区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等技术方案。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追踪信息、强制隔离措施;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区教育局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在校学生的强制隔离措施。
  区民政局关注养老机构的疫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养老机构老人的隔离措施。
  (四)动物疫情工作组(区农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农委等。
  职责:制定本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养殖检疫监管,动物流感疫情监测的信息管理。
  (五)市场管理组(区商务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商务委、工商宝山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农委。
  职责:根据各自分工,负责禽类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查活禽经营者主体资质与交易凭证;严格落实病、死禽处理及活禽销售点的消毒措施;严禁活水禽交易,取缔非法野禽销售。必要时禁止活禽进入集贸市场。
  (六)新闻宣传工作组(区新闻办牵头)
  组成单位:区新闻办、区文广影视局、区爱卫办、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责:准确、及时地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做好媒体沟通协调服务工作;搞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等。
  其中,区新闻办负责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并做好与媒体沟通协调工作。
  区文广影视局负责组织对卫生防病常识和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社区、单位)预防流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爱国卫生环境整治活动。
  区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和观察工作,保护游客安全。
  (七)综合保障工作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
  职责:落实防控流感工作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并组织应急物资的调拨和后续供应等。
  其中,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经委负责协调相关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运输等。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上海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流感大流行防控方案,落实流感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等相关工作经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期间各类医保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
  区环保局负责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督促本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保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组织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提供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八)应急培训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联防联控机制所有成员单位。
  职责: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病例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防控方案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措施到位。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上述办公室和工作组负责人,分别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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