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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处民生领域和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处民生领域和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市场价格总体保持平稳,但在民生领域少数经营者无视法律及政府防控要求,存在哄抬价格、随意涨价、提高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等违法行为。目前正值春耕春播春种时节,一些农资经销商存在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农资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切身利益。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用品和农资价格稳定,现就从严查处民生领域和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责任自律,切实做到诚信守约,合规经营。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五)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的行为。   二、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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