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津商服务〔2020〕15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餐饮、住宿、家政、人像摄影、洗染、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商贸服务领域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商务部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各商贸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消毒、防疫用品储备和检查,强化应急演练和节日期间值班,落实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对人员密集的大型团拜、联欢、年会等活动要严格限制,严格落实人员限量、进出管控等防疫要求。 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各商贸企业要严格按照不同响应级别下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做好店堂、设施设备、操作环节、重点部位、高频用具的卫生、消毒工作,各岗位要责任落实到人,健全测温验码、1米距离、佩戴口罩、通风换气等措施。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各商贸企业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津,做到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到非必要不出境。落实好离津申报审核、离岗期间健康监测、返岗“健康码”查验等制度,明确返岗复工标准要求,对身体出现疑似症状的员工要及时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倡导从业人员就地过节和合理安排员工弹性休假。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市疫情防控统一口径,加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宣传,传播正向信息。各商贸企业不传谣不信谣,要加强对员工防疫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宣讲卫生常识,做好单位及个人卫生整治,提高文明卫生素养。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