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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莆市监知运[2020]21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2020]30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市监综〔2020〕[2020]41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闽知发〔2020〕[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各县区局要围绕医药商店、大型商超、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检查,加强专利、商标侵权假冒监测,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要做好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举报投诉受理咨询服务,严肃查办疫情防控领域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二、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落实好国家局和省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措施。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防疫期间相关业务管理文件要求,要加大宣传,引导企业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办理专利商标申请、缴费、续展等相关知识产权业务;二是协助相关企业疫情防控领域专利商标申请,并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审查;三是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宣传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并及时向市局报备企业质押需求,引导银行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融资负担。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政策对接。一是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因疫情影响,引导企业网上申请市级专利资助,视疫情防控情况,顺延2019年授权专利资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各县(区)局要尽快落实企业专利资助政策,加快企业专利资助申请受理,鼓励企业创新创造。二是鼓励专利商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及专业软件工具向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专利商标代理、专利分析、知识产权托管及维权援助等服务。   四、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要发挥“知创中国”和“莆田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两个平台优势,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供新冠肺炎防治专利信息数据库服务,有效服务我市防疫物资生产研发企业,合力提升科学防控能力。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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