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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百日攻坚行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百日攻坚行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爱国卫生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环境基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形成共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点,积极探索,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优化资源,开拓创新,高质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时代爱国卫生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中不仅要继续发挥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专防专控的作用,更要主动把爱国卫生工作融入现代社会治理工作中,融入到健康西宁建设中,需要在体制机制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运动推动载体上积极创新,赋予新活力,形成新业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作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做好健康知识科普、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与环境卫生整治、无烟环境建设、健康细胞建设相促进,抓整治、优环境,抓设施、强基础,抓习惯、促健康,抓素养、促文明,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二、提高质量创新发展,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持续做实做好“爱国卫生重点工作”。按照《关于落实爱国卫生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季节特点,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为抓手,广泛动员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环境基础。一是加强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环境整治。要持续抓好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和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治理,定期对公共交通及站点和商场超市、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垃圾收集点、公厕等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全面开展清脏治乱大扫除,努力提升薄弱环节环境卫生面貌,补齐卫生短板。二是加快人居环境改善。要充分发挥基层爱卫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自己动手净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类单位深入开展工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治和卫生大扫除,创建有益于健康的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发动商户做好“门前六包”,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
  (二)加强农贸市场爱国卫生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四无”(无野生动物交易、无活禽交易、无旱厕、无暴露垃圾)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和管理。会同市场监管、城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督促各类市场在落实日常保洁工作基础上,开展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通风管理工作,加强地面、摊位、卫生间、库房(冷库)等重点环节清洁消毒,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针对市场及周边店铺内外环境、门前责任制度落实等,查找工作薄弱点,确定整治重点,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市场及周边店铺内外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三)加强餐饮场所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餐饮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死角;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严格落实《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
  (四)加强物流场所、冰鲜冷冻产品储存场所爱国卫生工作。加强运输工具、装卸容器、设备的清洁消毒;做好冷库、货场、仓库等储存场所、分拣转运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加强零售柜台的环境卫生整洁和消毒;加强物资转运、邮政快递等环节的消杀。
  (五)加强医疗机构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院内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
  (六)加强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加强教室、宿舍、运动场所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加大“戴口罩,勤洗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晨午检、体温测量、因病缺课上报等疫情防控制度。
  (七)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
  (八)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管控。针对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疫情防控一线重点部位和人流密集场所要全面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场所通风换气、洗手设施运行、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消毒、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收集处理等防控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每天调度,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坚持做到人、物、环境同防、持续加强进口物流冷链食品检测和管理,强化对物流环节的消毒、检测措施,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筑牢疫情防控牢固防线。   三、全面做好秋冬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加强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居民小区、废品收购站、汽车维修店、地下管廊、公共厕所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既要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又要组织专业防制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要结合地区气候特点和鼠、蚊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做好鼠、蚊、蝇、蟑等孳生地清理工作,减少虫媒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一)开展鼠类滋生地和越冬蚊虫栖息地清理。组织发动单位、小区、家庭,开展以鼠、蚊滋生地清理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五小店”、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站、绿化带、天台花园、建筑工地等场所。
  (二)开展秋冬季灭蚊活动。坚持动员群众和组织专业队伍灭杀相结合,开展越冬蚊虫防制。室外公共场所,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成蚊集中灭杀;室内工作生活环境,广泛动员群众亲自动手清理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翻盆倒罐,清除轮胎、水缸、花盆、腌(泡)菜坛的边缘等小型积水,消除孳生场所,有效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
  (三)开展集中统一灭鼠。10月在全市统一开展灭鼠活动,要做好环境整治、技术培训、密度监测、规范用药等相关工作,严禁单位和个人生产使用剧毒急性鼠药及其他违法灭鼠药物。   四、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一)推广《西宁市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用餐。加强《西宁市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用餐的宣传,推广公勺公筷、分餐制,将疫情防控中的良好卫生习惯固化下来,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广大市民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清洁通风和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要求。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文明卫生习惯。加强宣传秋冬季传染病防控、饮水消毒、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吃熟食、喝开水、勤洗手”等良好的习惯。
  (三)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控烟宣传倡导,重点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倡导无烟企业、无烟家庭建设。
  (四)强化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科普。要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倡导群众坚持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并针对秋季防病特点,加强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溺水的预防和救治、水灾应急自救、灾后卫生防疫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相关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电部门做好爱国卫生先进典型宣传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工作;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拆迁工地、物业小区、建筑工地、市政地下管网等环境设施整治和消毒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垃圾转运及无害化处理、废弃一次性口罩地集中收集与处置,以及公厕、垃圾场站和转运车辆清洁与消毒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好车站、候车室等场站内和交通工具内的环境整治和消毒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整治;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商场、宾馆酒店、餐饮行业、农贸市场落实环境整治和消毒工作;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酒店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单位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无烟环境建设工作;经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企业做好环境整治和消毒工作;其他单位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12月11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爱国卫生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各级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会同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志愿者及广大青年、妇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动员、共建共享、共同推进”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爱卫办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现场督导,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市爱卫办将组织督导检查组适时对各县(区)进行暗访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作为各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分阶段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亮点,书面总结、活动图片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爱卫办。
  联 系 人:李文娟
  联系电话:6265951
  邮  箱:sawb123@163.com
西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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