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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公共法律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常态化防控服务指引

广州市公共法律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常态化防控服务指引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广州各区疫情风险等级已转为低风险,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要求,为了最大化地保障广大群众及时获取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广州市司法局决定在防疫期间恢复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现就有关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指引如下:
  一、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7月19日恢复所有窗口服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1-2楼,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其中周一至周五开放局综合业务、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窗口;每周一、周三开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证照业务窗口;每周二、四、五开放人民调解、行政复议、鉴定业务窗口;每周三上午开放民商事仲裁窗口。   二、您也可以选用线上法律服务,渠道包括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s://gd.12348.gov.cn)、微信公众号(广东掌上12348)、“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务专区以及“广州微司法行政”微信小程序等;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即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持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广东掌上12348

  △粤省事

  △广州微司法行政   三、如确需现场办理业务,请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做好各项登记、检测等措施后再行入内。与他人保持一米距离,办理完毕后有序离开,减少聚集。   四、为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及出于防疫工作的需要,当出现人员聚集情况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您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并遵守秩序。   五、如您未佩戴口罩、身体状况有异常时,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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