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武卫生计生办〔2017〕2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风景区卫计办,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已进入流感、禽流感冬季流行期,我省周边省份陆续有人感染H7N9禽流感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我市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加强疫情防控领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先后下发文件部署,综合专家研判,2016年冬季我国仍将出现H7N9、H5N1、H5N5等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我省周边多省份连续几年均有疫情发生,加之跨区活禽交易持续存在,使得新流行季散发病例仍有可能在我省出现,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防控工作要求,强化联防联控,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疫情研判,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值守,切实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研判,做好监测和报告工作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和疫情报告制度,要加强对流感、不明原因肺炎、重症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呼吸道发热病人时,认真询问禽类接触史、活禽市场暴露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对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对不能排除人感染禽流感诊断的,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形势跟踪和研判,指定专人每日审核和分析疫情报告情况。做好外环境及涉禽职业人群强化监测,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采样、送检等工作。 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防控能力
各区要在近期内完成辖区医疗机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疫情的警觉性和发现能力。同时要加强相关诊疗工作流程、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培训,妥善应对出现的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组织院内培训,加强对重点科室、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关于流感及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等监测、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治疗和防护专业知识的培训,要确保培训效果,落实好医疗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流行病学调查、院感防控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各区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科学、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宣传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做好风险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信息报送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加强督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进行责任追究。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