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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教办体〔2020〕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现将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函〔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研究制定本地学校体育复课工作方案,积极指导和督促学校设计和安排好体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体育在学生抗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   二、结合学科特点,因校制宜安排和优化体育教学活动。各地各校在复课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上课时间,有计划地错峰使用场地器材,错时安排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避免同一时段上课班次过多。遵循运动发展规律,切实把握好运动负荷和密度,循序渐进地安排和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科学有效安全地锻炼。   三、科学预防近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由于疫情影响,学生经过较长时间在线学习,用眼负担较重,近视防控压力增大。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近视防控知识,引导学生科学用眼,做好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习惯。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保证睡眠,讲究卫生,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必要时戴口罩,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习惯。
  附件: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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