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品企业提质升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品企业提质升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品企业提质升级专项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并缓解2020经济稳定运行压力,充分发挥我市企业在防控工作中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支持,我委现组织开展我区关于开展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品企业提质升级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提升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支持抗体、疫苗领域已经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研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开展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提质升级项目建设方面。支持已经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产业化能力建设方面。支持已经通过(纳入)国家应急审批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快速诊断试剂及配套设备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二、材料报送地址和时间
  请于2月6日(周四)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按市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准备)报送至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服务科(海淀招商大厦东9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品企业提质升级专项》(略)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