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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最高检、省院的工作部署,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从即日起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人民群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的方式反映诉求。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控告申诉检察处;邮政编码:110002。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各基层检察院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0日

  附:
  各基层检察院联系方式

  1.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20号;邮政编码:110005。服务热线:31951565。
  2.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东路32号,邮政编码:110023。服务热线:25612000。
  3.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邮政编码:110011。服务热线:24852000。
  4.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邮政编码:110044。服务热线:88152000。
  5.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45号,邮政编码:110031。服务热线:86402000。
  6.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邮政编码:110141。服务热线:85837632。
  7.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101号,邮政编码:110015。服务热线:84826722。
  8.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1号,邮政编码:110121。服务热线:89602000
  9.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8号,邮政编码:110101。服务热线:89812000。
  10.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新民市南郊路18号,邮政编码:110300。服务热线:87852000。
  11.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辽中区滨水路8号,邮政编码:110200。服务热线:87802000。
  12.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100号,邮政编码:110500。服务热线:87332000。
  13.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0号,邮政编码:110400。服务热线:62312000。
  14.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3号,邮政编码:110142。服务热线:25812000。
  15.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75号,邮政编码:110044。服务热线:88127827。
  16.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邮政编码:110179。服务热线:8378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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