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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提示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省委、州委和省高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1.如果您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等,请选择青海网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或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
  (扫描图片左上方小程序进入“青海移动微法院”)   2.自2月3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决定,需要办理诉讼事务和申诉信访的,请您选择电话或者邮寄方式办理,并及时关注我院通知。   3.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正在治疗、隔离或身处疫区交通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请及时联系我院,办理延期等事项。   4.涉及重点疫区当事人的案件将一律延期审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请您及时关注。   5.执行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工作可能因疫情防控措施受到影响,请您予以理解。   6.如您需要对涉法涉诉进行投诉建议或程序性诉讼咨询,可拨打青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您还可以关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其他诉讼便民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
  (点击视频 关注“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疫情防控期间,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并努力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一如既往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因疫情防控部分工作受到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联系电话:17309762516 17309762501
  邮寄地址:青海省玉树市琼龙科巷403号
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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