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兰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兰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10月19日,我市新增6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根据《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知》(兰疫防办发〔2021〕第56号)安排,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商务领域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区(县)两级商务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措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思想上的麻痹、工作上的厌战和防控上的松懈,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暂停举办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 要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督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格执行人员测温、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日常消杀、保洁等防控措施,引导和提醒顾客落实一米线、少聚集等防护细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要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个人报告责任,发现国庆以来从额济纳旗等地来兰返兰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引导相关人员持续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要组织、引导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尽早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兰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