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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夏”小麦机收工作导则》的通知

“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夏”小麦机收工作导则》的通知
(鲁农函字〔2022〕14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夏”小麦机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下全国“三夏”跨区作业和小麦机收工作预案的通知》(农办机〔202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2〕2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联合成立了“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制定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夏”小麦机收工作导则》,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夏”小麦机收工作,确保粮食丰收。
“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2年5月23日

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夏”小麦机收工作导则

  “三夏”机收即将开始,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小麦适收窗口期很短,一旦联合收割机转移及下田作业受阻,将造成夏粮严重损失,同时影响秋粮适期播种。为确保每个地块都能适期收获,把机收损失降到最低,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年粮食收获第一仗,制定本导则。
  一、及早做好“三夏”小麦机收准备工作
  1.成立工作专班。各地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三夏”农业生产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石油石化等部门单位,成立“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统筹开展机收形式会商、组织作业供需对接,协调打通农机转运作业堵点卡点、保障零配件和燃油供应、处置应急情况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履行属地责任,乡(镇)、村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地“三夏”农业生产实际,科学精准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各项工作落细落地。
  2.做好保障服务。麦收期间,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小麦机收保障热线电话,协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疫情防控热线,畅通跨区作业问题反映渠道,第一时间予以协调解决。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路口、主要道路路口设立“接机服务站”,帮助机手解决跨区作业中遇到的信息、油料、气象和机械维修等方面的困难,提供防疫、餐饮、住宿及通行等便利条件。
  3.精准对接供需。各地要密切关注本地小麦成熟情况,组织力量开展小麦机收作业对接全面摸排,及时做好收种进度、天气变化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准确掌握本地农机服务组织作业能力、机具装备分布、机主联系方式,以及拟外出跨区作业和需引进外地机具数量等相关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详细登记备案、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
  4.强化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或影响“三夏”生产的自然灾害等,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妥善处置,确保“三夏”小麦机收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小麦机收工作
  1.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三夏”农业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抢收抢种。不得“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民回乡务农、农机上路作业、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的堵点卡点,保证“三夏”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2.防范区。在防范区的农机作业人员,坚持“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总要求,在落实有关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确保农业生产正常开展。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基础上,可就地、就近开展“三夏”生产作业服务。
  3.管控区。在管控区的农机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总要求,原则上闭环管理,在满足以村为单位至少1次全员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后,有序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严格落实室外作业防控措施,采取居住地和作业地块“两点一线”作业模式。
  4.封控区。封控区内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封控区内农户等经营主体的生产需求信息和封控区外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供给信息,落实镇村专人包保责任制。封控区内的机械可满足作业需求的,作业人员按照“点对点”和无接触服务模式开展作业服务,推行线上对接、作业费在线结算等无接触服务方式,减少人员接触。机械不能满足作业需求的,就近协调作业能力强的农机服务组织调配机械,机手自愿进入封控区开展作业,作业结束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5.跨区作业。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开设农机转运绿色通道,对联合收割机及其运输服务车辆实行优先查验、优先放行,对跨区作业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农机作业人员,允许农机通行,各地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跨区作业机手下高速和下田作业。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抗原”的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和作业。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对跨区作业人员实施管控措施。对承运农机装备的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同等管理。   三、适时启动“三夏”小麦机收应急响应
  1.发生灾害天气造成机具短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作业期间天气变化和进度情况,认真做好跨区作业机械的调度和突击抢收抢种工作。当辖域内因天气变化出现作业机具严重短缺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立即确认当前用机需求,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发布,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引导周边机具转移帮助作业,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不能及时处置,应及时报省小麦机收工作专班,专班将充分利用我省麦收时间差,采取调度东部机械支援西部或西部机械支援东部方式,做好抢收工作。必要时请求部司在全国调度机械来我省参加抢收工作,各市应在主干道设立接机服务站,引导外省参加抢收机械合理分流,并落实防疫要求。
  2.出现重大拦截机事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信息引导,及早摸清当地作业机具需求情况,通过信息媒体发布作业需求信息,加强机具调配保证供需平衡。出现因机具供需失衡出现的拦截机事件,应立即通过信息网络发布用机需求,引导附近机具帮助作业,并根据情况请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予以帮助,协调组织更大范围机具支援。对非法上路拦截作业机械及驾驶人的,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对严重扰乱跨区作业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发生大面积倒伏或机具进地困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田间开展指导,引导农户机手选择适宜时机开展抢收作业,帮助机手掌握倒伏作物收获或应急作业技能,努力将作业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倒伏或泥泞情况严重,应及时向省小麦机收工作专班报告,专班立即启动预案,下派应急工作组到发生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科学组织辖区内机械,及时召回赴外地跨区作业机械,并合理调度全省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和稻麦联合收割机参加抢收工作,必要时请求部司协助调度兄弟省市的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和稻麦联合收割机参加我省抢收。
  4.发生重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接到重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依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勘查事故现场,做好勘查和询问笔录,确定事故当事人并进行责任认定,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处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将农机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依规处置。   四、省级“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三夏”小麦机收工作,确保夏粮丰产丰收,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组建“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马常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孙大为 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一级调研员
  张子凯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四级警长
  魏旻昌 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王乃生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处长
  李心朋 省重大办综合协调组主管技师
  白 冰  省应急管理厅巡查督查处副处长
  李 楠  省气象局气候中心正研级工程师
  郝妍婷  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零售部主任师
  张海龙  中石油山东销售公司营销部经济师
  杨茹莎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彭强吉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干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王乃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班主要职责
  省工信厅:保证农机具及零部件供应,全力保障夏粮收获有序进行。
  省公安厅:加大治安管理力度,维护机收生产秩序,依法打击查处扰乱跨区作业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省交通运输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支持做好跨区作业证的高效快捷办理工作,开辟夏粮机收车辆“专用通道”。
  省农业农村厅:协调解决夏粮收获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开展夏粮抢收工作;统筹调配跨区作业机械。
  省卫健委:指导小麦机收相关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佩戴口罩、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
  省应急管理厅:统筹做好“三夏”小麦机收工作中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确保夏粮生产安全平稳。
  省气象局:做好夏粮气象服务,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
  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优先确保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加大优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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