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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甘返甘人员,无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省,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检疫人员如实报告,并自觉配合疾控部门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留观等防控措施。   二、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甘返甘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境外来甘返甘人员信息。如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必须做好境外来甘返甘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来甘返甘人员。举报电话:0931-12320。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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