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复工复产的通告
- 制定机关: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黑市监规〔2020〕3号
- 公布日期:2020.03.13
- 施行日期:2020.03.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商品检验与动植物检疫 疫情防控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复工复产的通告
(黑市监规〔2020〕3号)
为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现将优化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服务支持复工复产措施通告如下:
检验检测报检实行“双通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报检单位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提出申请:一是按所检产品(设备、器具)类别直接向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二是不分类别通过“无休息日、一口受理”通道(以下简称“一口受理”通道)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省市场监管局“一口受理”通道接受报检申请后,按产品类别进行转办、督办,督促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指派专人限时与报检单位对接。对于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的检验检测项目,将帮助报检单位联系具备资质的外省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 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免以下项目的检验检测收费。一是免收费检验检测项目:医疗防护用品注册和药品申请注册的检验检测、疫情防控产品(如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乙醇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检验检测、计量检定。二是按收费标准减少50%收费的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委托检验、免费检验项目以外的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水平
(一)线上线下并行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要紧紧围绕复工复产检验检测需求,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检验检测服务。要实行人工受理报检申请值班,采取电话、手机APP和网站等方式受理报检、接受预约。对于技术资料、检验样品(产品、器具)等,报检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报检单位同意邮寄检验报告的,免费邮寄;不同意邮寄的,可随到随取。
(二)压缩检验检测周期。检验检测机构受理报检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开展检验检测,做到随报随检、随到随检;简化工作程序,实行应急检、加急检,确保应检尽检、100%零超期;需要到现场检验检测的,根据报检单位需求安排检验检测时间;检验检测任务特别紧急的,可以先告知结论再出报告。
(三)主动帮助攻克难题。对于到期计量标准器不便送检的,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帮助指导企业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延长检定周期;试生产产品检验不合格的,指派专家与企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检验检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省市场监管局“一口受理”通道及检验检测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一口受理”通道: | 赵海辉 | 13936478960 |
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佟晓芳 | 13633667288 |
| 齐 峰 | 0451-51969116 13329410868 |
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 李 浩 | 13603680795 |
| 王立滨 | 13613623456 |
省特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赵政明 | 15304501035 |
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 张克良 | 0451-53673493 13029707039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