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强化科技服务的若干举措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强化科技服务的若干举措
(2020年2月)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现就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单位、相关药企、科创平台和科技人才的服务等工作提出以下举措。
优化科技服务方式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高企培育、研发投入统计、平台基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团队招引、科技研发项目征集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大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为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单位、相关药企等提供高效、便捷的科技信息和服务,相关业务原则上实行线上办理、“不见面”办理。(责任单位:高新科、农社科、创新科、人才科、成果科、情报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开展企业精准帮扶
组织协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及时预判和掌握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在复工后遇到的困难,制定精准有效的帮扶政策,采取贴心到位的服务措施,解除企业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高新科、农社科、创新科、政策科、成果科,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支持开展科研攻关
加快征集市级研发项目,指导重点医疗单位和相关药企牵头或参与开展疫情有关防治技术的科研攻关,做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治相关方面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研究纳入市级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市内医疗科研力量在临床应急防治、监测检测装备、易感流行规律等方面开展适用技术研究攻关。(责任单位:农社科、高新科、创新科、情报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加大高企培育力度
多渠道挖掘科技型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制作申报明白纸、优惠政策清单进行宣传,联合税务部门制作课件进行线上培训,确保高企培育申报服务“不下线”。同时推进高企申报工作便利化,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线上填报、咨询和解答,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业务办理“无纸化”、“不见面”,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责任单位:高新科、情报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加快推进省、市“一室一中心”建设,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夯实基础。积极遴选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鼓励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在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按照其实际减免租金额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鼓励科研单位共享共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成果科、高新科、农社科、情报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完善科技人才服务
加强智力引进工作,鼓励企业利用国外智力资源,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各类科技人才建立诉求通道,全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在疫情期间无法来蚌但仍开展工作的海外专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视作在蚌工作时间,满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补助。(责任单位:人才科、成果科,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加快科技政策兑现
认真落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蚌办〔2020〕2号),加快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购置研发设备补助、购买科技成果补助、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省科技进步奖奖励、新认定(备案)省众创空间补助等科技政策。对有明确政策标准的,提前预拨相关政策资金,切实为企业“雪中送炭”帮助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创新科、高新科、成果科,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强化科学宣传引导
积极总结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各级科技部门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科学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的权威知识信息,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如实报,不隐瞒。加强对健康理念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护意识,科学防范,理性应对,消除恐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人才科、机关党委、政策科,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