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现通告如下:
明知已经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故意与他人及不特定群体密切接触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疫情重点地区来怀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按规定主动申报或者故意隐瞒近期重点疫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人、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等真实情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的。 在车站、港口、机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相关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妨碍疫情防治的。 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扰乱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正常秩序,妨碍医疗救护的。 不听劝阻或者无视公共场所提示,拒不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扰乱公共秩序的。 盗窃、哄抢、破坏、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 以研制、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护物资为名实施诈骗的。 违反国家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涉疫情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非法散布涉疫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 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道路通行,扰乱交通秩序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 宾馆、旅馆不如实查验登记、不实时上传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住宿,房屋出租人不实名登记租户信息的。 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处理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实施扰乱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的。
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通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期间打击违法犯罪行动中,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予以举报。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