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工作的通告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工作的通告
我省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委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期间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即日起,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需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的,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法院诉讼服务APP(安卓手机用)或“四川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将立案材料邮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务必准确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四川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全部延期,具体恢复时间由业务庭另行通知。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万源三号路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电话:0839-5566111
0839-5566109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