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表扬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表扬活动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省委省政府3月下旬部署紧急援助上海抗疫工作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闻令而动、向“疫”而行,70天内为我省1万多名援沪医务人员提供交通保障,实现全过程“零事故、零感染”,为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抗疫精神、激发交通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表扬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突出贡献单位评选范围:在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
  突出贡献个人评选范围:在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员、调度员等。   二、表扬名目及名额分配
  本次通报表扬援沪抗疫交通保障“突出贡献单位”15个,“突出贡献个人”80个。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突出贡献单位”
  1.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5个;
  2.第一批援沪运输企业3个;
  3.其他批次援沪运输企业6个;
  4.参与援沪货运企业1个。
  (二)“突出贡献个人”
  1.突出贡献单位相关负责人各1人,共计15人;
  2.杭州市援沪车队驾驶员及调度员等,共计40人;
  3.其他设区市援沪车队驾驶员及调度员等,共计25人。
  表扬名额根据各地工作实际、投入情况作了对应分配,具体可见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突出贡献单位”评选条件
  1.管理部门
  推荐对象: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推荐要求:直接参与援沪运力组织、车队人员安排、过程安全监管等工作,并密切配合卫健等相关部门,取得突出成效。
  2.第一批援沪运输企业
  推荐对象:首批保障援沪医疗队驰援上海的客运企业。
  推荐要求:3月27日晚在省委省政府发布指令后,第一时间集结车辆、驾驶员通宵奋战,完成车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防控办指令在3月28日凌晨准时完成首批援沪医疗人员赴沪任务的客运企业。
  3.其他批次援沪运输企业
  推荐对象:快速组建精锐车队,持续做好运力保障的客运企业。
  推荐要求:保障核酸检测人员“快进快出”,保障方舱医护“循环接送”,保障外援专家“即到即转”等任务成效突出。
  4.参与援沪货运企业
  推荐对象:运送医疗器械物资,为援沪医疗队提供物资救急保障的货运企业。
  推荐要求:根据前方援沪医疗队的任务变化提出的物资运输需要,及时精选部分货车和驾驶员,每天往返沪杭,保障医疗物资输送准点到位,并且严格车消毒、人管住、严防疫情传播成效突出。
  (二)“突出贡献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主动参战、日夜奋战、作风优良,在沪持续工作30天以上的驾驶员。
  2.严格遵守规程、安全行驶、服务优异,获上海市相关部门或医疗队给予荣誉证书的车队人员。
  3.精心组织、高效统筹,为前方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提供关键支撑的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后方调度等相关人员。   四、推荐程序
  推荐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推荐申报。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拟定推荐材料,填写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附件2、3),并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省厅(盖章扫描件、word版电子稿一并报送)。
  (二)审核评议。省厅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是否符合规定等提出初步意见,并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名单。
  (三)表彰通报。由省交通运输厅发文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各单位在推荐表扬工作中,严格落实《浙江省评比达标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浙功组发〔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相关问题的通知》(浙功组发〔2021〕1号)相关规定。
  (二)公开公正、严格把关。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相关资料,有关部门如实反馈入围对象的审查意见,省厅将按规范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宣传表彰、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利用省级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本次表扬结果,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优秀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获评者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激发交通运输行业正能量。
  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启动推荐工作,于8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厅。联系人:刘军,电话:0571-87806901,13868129211。
  附件:1.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名额分配表
  2.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表
  3.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
  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市

突出贡献单位名额

(总计15名)

突出贡献个人名额

(总计80名)

管理

部门

客运

企业

货运

企业

管理

部门

负责人

客运

企业

负责人

客运

驾驶员

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

杭州

2

6

1

2

6

30

2

宁波

1

1

 

1

1

10

 

温州

 

 

 

 

 

2

 

绍兴

1

1

 

1

1

5

 

湖州

 

 

 

 

 

2

 

嘉兴

 

 

 

 

 

2

 

金华

1

1

 

1

1

5

 

衢州

 

 

 

 

 

2

 

丽水

 

 

 

 

 

2

 

台州

 

 

 

 

 

2

 

舟山

 

 

 

 

 

2

 

小计

5

9

1

5

9

64

2


  附件2
  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主要事迹(300字)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交通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援沪抗疫交通保障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从业时间

 

身份

证号

 

职务

 

政治面貌

 

援沪期间受过何种奖励和

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300字)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交通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