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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卫生局医妇处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医妇处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4〕2号)


各区(县)卫生局、开发区(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市管有关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卫办医政字[2013]58号)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预检分诊。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强化预检分诊;要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或预检分诊点建设,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二、规范诊疗程序。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医务人员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诊疗、消毒、防护、疫情报告等知识,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和防控能力,规范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的报告制度。   三、做好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物资充沛,将应急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禽流感和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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